行政長官辦公室 Gabinete do Chefe do Executivo
2010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
四、 充分听取社情民意,致力建立阳光政府
来源 : 行政长官办公室
2010-03-16

四、 充分听取社情民意,致力建立阳光政府

面对澳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,日益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,对特区政府的施政水平和执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。新一届特区政府将充分听取民意,集思广益,以澳门居民的福祉为依归,对澳门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负责,加强廉政建设,全面提升施政透明度;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;提高政府执行力;提升广大市民对政府的信心;在良性的互动和监督下,全力推动阳光政府建设。

特区政府将强化廉政建设,以切合构建阳光政府的施政方向,继续加强肃贪倡廉。三月一日生效的《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》,为廉政建设增添有利的条件。在整体的廉政建设中,防贪反贪的工作有赖公众的参与、支持与监督。政府将展开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,加深市民对相关法律的认识。

廉政公署将加强对公务人员廉洁操守的监察,同时,对《财产申报法律制度》作出检讨及着手进行修订,包括引入官员财产资料适当公开的机制,并已为此启动工作;同时,将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展开研究及咨询,草拟文本后将进入立法程序。

特区政府将完善“廉政公署人员纪律监察委员会”的职能,进一步明确其权责范围,为其设置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常设的接待处,创造条件使其发挥应有的监察角色与作用。廉政公署也将强化行政申诉职能,全力协助提高公共部门运作的透明度、并鼓励全体公务人员建立廉洁诚信的行政文化。

审计署有责任对审计对象是否按照恰当的权限发放及支付所有公帑,作出审计监督。当我们树立阳光政府的理念时,各部门也应该强化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。未来的审计工作将进一步拓展政府账目审计、衡工量值式审计及专项审计的深度及广度;还会积极研究对大型公共项目进行追踪审计的可行性,创设及时提示审计意见的条件,为部门往后的相关项目提供客观的建议,从而进一步达到妥善运用资源的目的。

为了使官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与各种职务相关的责任,严谨行使公共权力,认真履行公共责任。特区政府将按照权责统一、依法有序、民主公开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建立官员问责的体制。在执行现有法律框架及守则规范的基础上,制定有关问责制的规范性文件,理顺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,明确各级官员的政治责任、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,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。

  

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、防腐倡廉的有效措施,也是开展行政问责的重要途径和保证。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整个政府的施政透明度,已建立政府发言人机制,并设立政府发言人办公室,协调各政府部门以有效及统一的方式,从各个层面加强政策解说力度,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变水平,提高政府的快速回应能力,与公众保持良好的沟通。此外,政府将继续坚定维护新闻自由原则,使施政获得有力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。为更好维护出版自由和资讯权,政府将会在今年内启动修订已实施二十年的《出版法》和《广播法》法规。

为了促进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及双向沟通,特区政府会检讨现有的咨询组织,使咨询组织的运作更加规范和透明。明确咨询委员的角色及责任,推进公众咨询的制度化,提升公众咨询的成效,在政府与公众的双向沟通中真正能够吸纳民意。

决策的科学化是政府提升施政能力的重要一环。在科学决策的过程中,需要广开思路,广纳民意,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做到决策民主化。因此,特区政府将组成向行政长官负责的政策研究室,作为咨询、辅助决策的机构,协助行政长官了解民意和科学决策,协调特区政府各部门政策的制定。从跨学科、多领域、全方位的综合视角,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方案,提升政府决策的全局性和前瞻性。建立与政府各部门、各咨询机构、高校研究机构及民间社团定期的联络机制,加强体制内外研究机构的信息交流。同时,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功能,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研究,对比并优化各种方案,以供科学决策。为此,政策研究室将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根据科学调查的方法和专家学者的意见,充分掌握民意。

政府稳健的财政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。为了善用财政盈余,防范未来的财政风险,特区政府遵循法治、透明、稳健等原则,决定建立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财政储备制度。日后财政储备的动用,需通过立法会的法定程序审议。上述有关财政储备的建议将会以法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。

特区政府十年的良好发展,有赖广大公务人员的尽忠职守,公务员团队与市民一同应付了各种挑战。我们应弘扬“爱民为民”、“团结一心”、“勤政高效”及“清正廉洁”的精神,制定系统的公务人员培训规划,加大公务人员行政伦理及专业能力的培训。培养高质素的领导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。与各部门、公务人员及相关团体紧密沟通,广开言路。经过前一阶段的意见收集,我们将就公务员团体所提出的诉求启动研究,期间将充分咨询相关团体意见,以便作出决定。同时,加快公职法律制度改革的进程,构建公平合理的制度和体系,提高公务人员士气。构建公务人员和政府的沟通平台,畅通公务人员的申诉渠道,增设公务人员因在工作过程中涉及案件诉讼的司法援助制度,保障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特区政府的高效运作,除了建基于各级公务人员的勤政廉洁,制度化的建设也同样重要。因此,我们将检讨现有的组织架构设置,整合部门职能,从整体上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提升部门行政效能。另外,我们还将重新检讨一些不合时宜的手续及程序,优化流程,简化行政手续。

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日益复杂国际环境的需要,特区政府将强化灵活快速的应变机制,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居民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。特区经过十年的发展,政府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能力,在面对社会突发事件和危机时,我们有决心和能力作出快速应变并动用一切所需的资源,将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,全力以赴保持社会的稳定。

在法务领域,特区政府会加大力度回应社会的诉求,统筹法规草拟,加强法律人才的培训。与此同时,按照《澳门基本法》和《回归法》的规定,法务部门将对回归后仍然生效的原有法规进行适应化的研究、分析和清理,清楚厘定本澳法律体系的组成内容。

对于澳门特区的政治体制,《澳门基本法》已根据有利于澳门特区的稳定发展、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原则作出了规定。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的良好发展已有力地证明,《澳门基本法》的相关规定是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。对于社会中一些有关政治体制发展的诉求,特区政府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,严格依照《澳门基本法》有关规定妥善进行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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